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87年,由我国著名精神医学家伍正谊教授主持创办,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于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机构,《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第一方队的高水平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秉承“一切为了病人”的办院理念,着力发展高质量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以亚专科和交叉学科发展拓宽科研领域、带动人才建设;具有完善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本硕博教育体系及博士后流动站,以精神医学学位教育和“精神科医生培训中心”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服务,实施“一院两区四中心”战略,我院已连续三年(2019-2021年)获得国家三公绩效考核A等级。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建设列入汕头市“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9785.59㎡,总投资3.2亿元,核定总床位数达到800张,开放床位数达到1000张,主要以“心理健康医疗中心”提供医疗服务。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急需招聘总会计师一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条件:不超过50周岁( 1972年3月15日后出生)
7.学历、专业和职称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本科) | 专业要求 (研究生) | 职称 |
总会计师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会计学 | 会计学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三、薪酬待遇
(一)本科学历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薪酬待遇按我中心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提交的应聘资料如下(报名文件控制在5M内):
(1)个人简历;
(2)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Word版本。
发送至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子邮箱:rsk@stumhc.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考试时间地点在本中心官网或邮件另行公布。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为问答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总成绩按照“面试×100%”进行统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我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2904574
邮箱:rsk@stumhc.cn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邮编:515065
监督投诉电话:0754-82902229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