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2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和《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通过岗位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一般专干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214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21963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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