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遵义市中医院(以下简称“我院”)就业见习人员需求实际,现就招募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青年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一)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月22日--2月23日(工作时段)
报名地点:遵义市中医院(新蒲院区)行政楼4楼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851-28768221
见习岗位及生活补助费、其他待遇等详见附件《遵义市中医院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表》 。
三、就业见习招募及实施
(一)就业见习人员报名。
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请在报名时间段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16-24岁的失业青年应先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居委会、社区办理就业创业证)到现场报名。
(二)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上岗见习人员在签订《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2022版)》后,即应在我院工作人员指导下购买1份300元的《见习人员综合保险》,保障项目为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和3.5万元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责任。就业见习人员凭商业保险电子发票和保单到我院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制度办理备案和报销事宜。就业见习人员未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四)就业见习实施。
我院将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等相关工作,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期满出具见习鉴定材料,评估见习成效。见习期间,我院不得无故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协议及我院规章制度,服从就业见习我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告知我院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就业见习人员全程应主动配合我院做好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经办工作。
(五)就业见习变动备案。
就业见习人员正式上岗5日内,我院将收集附件2、附件3、见习人员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商业保险发票(保单和我院报销凭证)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就业见习人员退出、我院终止就业见习协议等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变动情况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见习有关优惠政策随即终止。
(六)落实见习期满工作。
见习期满,我院填写《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详见附件4),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见习人员登记表、见习协议书、考勤记录、见习鉴定报告、见习补贴报账资料及财务凭证等见习相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遵义市中医院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