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附件1)。
特此公告。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202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
1 | 沂水县国有沂河林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