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补充优质教师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教体局同意,将自主组织实施2023年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浙江省新昌中学计划第二次校园公开自主招聘学科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3年浙江省新昌中学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具体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6.获得过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7.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50%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定与现场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报名
报名时间:3月17日下午10:00-14: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本部(杏园篮球场)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与浙江省新昌中学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新昌中学邮箱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0575-86241328,邮箱:zjxczxyxh@163.com。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或投递简历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双人并行方式,安排初审、复审两轮。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素质评定
按招聘岗位组织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以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省新昌中学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考生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教学(现场无学生),准备80分钟,授课15分钟,由评委组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
5.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7.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过程中,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4年9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得调县外。
6.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均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浙江省新昌中学,0575-86241328。
浙江省新昌中学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