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项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三、收费主体: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计费单位:元/人、科五、收费依据:冀财非税[2020]16号,冀发改公价[2020]1995号。六、收费范围:符合招聘公告上报考范围条件的人员。七、收费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九、减免规定:无十、监督举报电话:0335-701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