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经2023年2月28日资格复审、3月1日面试(技能测试+试讲),现将进入试讲环节人员成绩公布如下:
应聘岗位 | 试讲抽签序号 | 技能测试成绩 | 试讲成绩 | 总成绩 |
1 | 90.7 | 85.3 | 88 | |
2 | 89 | 84.3 | ||
88 | 79.7 | 83.9 |
注: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0.5+试讲成绩*0.5
按照公告、通知精神,总成绩由高到低,微纳研究院实验岗岗位试讲环节抽签序号为1的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请按照学校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补录。
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