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职位要求的待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18—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6日(报名第一日),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具有武胜县户口,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学历。
6.能力要求:具有较强政治素养,服从组织管理、听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的办事效率,熟练掌握信息化办公要求相关软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武胜县胜利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先生:15196535111蒋先生13882698241。
4.资格审查:3月28日,武胜县胜利镇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电话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电脑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一并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电脑操作分为50分,面试分为5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文写作、表格制作、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2.考试由武胜县胜利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1.聘用期限为1年,对于工作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将进行续签。
2.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政策执行)。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提供基础社保保障,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武胜县胜利镇纪委监委监督电话,联系电话:0826-6555083。
六、本公告由武胜县胜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武胜县胜利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