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3月2日—3月1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震新路增2号(301500)
电话:69116297、69591634
三、公示要求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第四批)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