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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第一批)考试安排的通知

人事考试网 | 2023-03-0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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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公告精神,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拟安排笔试和面试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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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依据招聘公告,眼科医师(副高及以上)、科研人员、特检医师、影像/放射医师、临床研究人员、高级会计师岗位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

二、流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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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安排或视情况调整,请考生注意关注多渠道通知信息。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另行安排,详见邮件通知。

四、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或缺席者,作缺考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含直接进入面试的人数)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届时详见医院网站公告。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免于笔试,单列入围名额直接参加面试,并优先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是否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应聘材料(请按1至11顺序整理好)。下述材料中注明原件的,原件交由招聘单位留存至本次招聘完成;其他材料验原件后交复印件。

1. 个人详细简历。如涉及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等,需提供证明材料(论文首页、SCI论文收录证明、立项批文)。

2. 职称聘书、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

3. 【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 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7. 【应届毕业生(境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

8. 【有工作经历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目前尚在职者可离职后再补充)、社保缴纳证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可下载)等工作经历证明。

9. 政审证明(原件)。境内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在职职工由现工作单位、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境外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注明有无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仪容仪态、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能力、应变与协调、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情况。岗位面试安排以现场公布为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我院将继续坚持人岗适宜、人岗匹配的原则,如遇人岗不适宜现象,可适当减少录用名额,以进一步把好人才招聘考核关。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77-88075571(温州总院黄老师),0571-86795919(杭州院区徐老师)

E-mail:jobseye@126.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人力资源处(温州总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618号人力资源处(杭州院区)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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