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绥宁一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度由绥宁一中自主面向师范类专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的专业、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等任职资格;
4.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3年拟分配到本县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方式
1.招聘岗位:高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人,地理教师3名、历史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人,共20人。
2.招聘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招聘方式为面试。
3.如本次招聘达不到所需招聘数额,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再从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时补充招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sn.gov.cn)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一)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972
2.网上报名时间:3月9日至3月21日
联系电话:0739-7611972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审查时需带:有效身份证、自荐书(个人简历)、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学位证、普通话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明自己身份及学历的有效证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就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一楼(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详细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要求:
1.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1:1。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3)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入围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时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七)其他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