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民政局信访室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300381)
电话:022-23412611
联系人:于漫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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