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岗位表》规定的1:3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在2023年3月6日招聘报名缴费结束后,部分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经主管部门申请,将予以核减或取消。取消岗位考生的报名费用,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考生。核减职数或取消岗位具体见下表:
主管部门名称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网上缴费人数 | 当前比例 | 现招聘职数 | 备注 |
秭归县民政局 | 秭归县社会福利院 | 院医 | 1 | 1 | 1:1 | 0 | 取消岗位 |
秭归县卫生健康局 | 秭归县人民医院 | 检验技师 | 1 | 0 | 0 | 0 | 取消岗位 |
秭归县卫生健康局 | 秭归县人民医院 | 临床西医 | 3 | 7 | 1:2.33 | 3 | 保留 |
秭归县卫生健康局 | 秭归县人民医院 | 影像医师 | 1 | 2 | 1:2 | 1 | 保留 |
特此公告。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