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59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温州市洞头区东屏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浙江省2020 年选派,在温州市洞头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3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dtrc06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联系电话:0577-63482066。
3.报名材料:
(1)《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证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如遇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同分的,另行加试选择。
(四)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及递补人员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3.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共青团温州市洞头区委负责解释。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温州市洞头区委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