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职员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按“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zsjsfzzx @126.com。
2.资格审查
教育质量评测专任教师岗位根据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素养、学术成果、社会实践成果、所获奖学金、校(院)级以上奖励情况、综合素质表现、自我介绍视频资料等情况,综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确定结果,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档案、图书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均可进入下一环节。
3.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同时提供word版和手写签名扫描版。
2.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填报专业代码处以“9999999”代替),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最终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学习成绩单;社会人员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等。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6.教育质量评测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3-5分钟自我介绍视频。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二)答辩。答辩采用问答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答辩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答辩成绩×7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及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涉及年龄计算的时间截至报名首日止。
(三)社会人员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第九点其他事项<二>中所述情况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9989878。联系人:张老师,巩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778。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2.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附件下载:附件2: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docx附件下载: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附件下载:附件4: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