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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教师专项招聘(因怀孕体检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二)

人事考试网 | 2023-03-1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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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教师专项招聘过程中,考生周贞入围体检对象因怀孕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暂缓录用。现其孕期结束,经补检、政审考察合格,根据公告精神,予以拟录用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师德、招聘报名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13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江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4071375;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0-4035260。

附件:江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教师专项招聘(因怀孕体检缓检)拟录用人员名单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学段和学科

编制类型

体检情况

政审考察情况

拟录用情况

1

周贞

小学科学

事业编制

通过

拟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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