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彭州市引进42名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确定黄玲同志为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派驻至彭州市市级部门及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13日至3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回龙西路18号,邮编:611930。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