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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

人事考试网 | 2023-03-13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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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由黄冈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国家“双高计划”A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奖学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为满足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68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技人员、紧缺专业专技人员。

(二)招聘引进数量。计划招聘引进6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2人;硕士研究生29人,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7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0人。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面谈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专栏(http://www.hgpu.cn/qt/rcz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均实行“一次发布、全年有效、招满为止”。

报名人员登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 (地址:http://hrm.hgpu.cn:8018/zftal-hrm/vuejs/recruitment/index.ht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证件信息),提交确认即可。

本次招聘资格初审、缴费、成绩查询等均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http://hrm.hgpu.cn:8018/zftal-hrm/vuejs/recruitment/index.htm)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713-8346455。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全年有效。第一阶段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12:00。第一阶段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收考生报名,招满为止。

3.报名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2023届毕业生报考应提供学校就业推荐协议或院系推荐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专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信息及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中共党员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3份)。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3月1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考试。

(1)考试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考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博士研究生11个岗位(岗位代码zprc01至zprc11)、建设办专技四级1个岗位(岗位代码zprc35)直接面试,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谈考核主要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情况、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和职业规划等。

岗位代码zprc12至zprc34、zprc36至rczp50的38个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岗位,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11个岗位(岗位代码zprc01至zprc11)、建设办专技四级1个岗位(岗位代码zprc35)不设开考比例。

(2)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免笔试考生全部入围面试环节。

(3)面试资格复审。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4)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面谈考核、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试工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设置为60分,在考前划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考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免笔试的,考试现场组织加试。

(1)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和就业协议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8.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根据具体毕业时间,于2023年7月底左右分批聘用到岗。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政策待遇

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713-8695731);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13-8368938)。

4.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5.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 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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