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珠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按照笔试、面试及考察结果,经区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确定了拟选调对象人选,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单位及职务 |
许伟庆 | 004 | 沙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十级职员 | |
男 | 009 | 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九级职员 | |
男 | 007 | 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监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职员 |
对拟选调对象人选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来信、来电、来访向海珠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20-89088126,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邮编:510300)。为能及时查证公示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没有署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材料及超过公示规定时间反映问题的,除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晰外,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海珠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服务管理中心(代章)
202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