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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人事考试网 | 2023-03-2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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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ayouzhuan.org.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3月29日以前出生),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为“空”的,以专业类所列为准(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时至2023年4月4日16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yzzpss@163.com,邮件主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例如:2301-学前教育教师-张三)。

电子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填写正确的《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和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

(6)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报考岗位代码为2303(中国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阶段的成绩单(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成绩单,或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8)报考岗位代码为2304(舞蹈教师)岗位的考生如所学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成绩单(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成绩单,或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9)报考岗位代码2306(空中乘务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空中乘务员满2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0)报考岗位代码为2307(乒乓球羽毛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乒乓球、羽毛球其中之一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乒乓球或羽毛球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或单项比赛前八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1)报考岗位代码为2308(足球排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足球、排球其中之一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足球或排球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2)报考岗位代码为2309(体操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体操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体操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或单项比赛前八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3)报考岗位代码为2310(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组织证明(组织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党委(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考生须由社区党支部出具,且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

(14)报考岗位代码为2311(网络工程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具有信息化系统、通信网络相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5)报考岗位代码为2312(会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会计岗位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6)报考岗位代码为2313(男生公寓辅导员)、2314(女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组织证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或本科(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组织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党委(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考生须由社区党支部出具,且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任职高校人力资源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由所在学院或校团委或校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7)报考岗位代码为2315(教辅岗位)的考生如所学专业为“英语笔译”或“英语口译”的,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要求: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除《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供电子版外,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以上材料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1.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要求报名,凡超出报名时间、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完整、与《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并以发送邮件方式通知本人。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所有报名材料存档备查,如有信息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所有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事宜。

3.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本次招聘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特困人员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5.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咨询电话:0451-87900520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为一套试卷,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理论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电子邮箱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笔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需携带各岗位电子邮箱报名的所有材料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如出现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所有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

岗位代码为2301、2302、2305、2306、2310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03、2304、2307、2308、2309岗位,采用试讲与实际操作(演示)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11-2315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有按相关政策优先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则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900593。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和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资格确认、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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