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现将参加青海省2023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7日。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8日至3月31日。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
3.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4.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5.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6.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时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资格复审、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体能测评中的有关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时报省公务员局。
附件:
2.青海省2023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