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的通知》(泸国资委发〔2021〕111号)和《泸州宇泉超轻饮用水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3月8日),我公司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拟录用刘雨婷(信息附后)为我公司员工,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期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
二、监督举报方式及要求
公示期间,如有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四川泸州宇泉超轻饮用水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泸州宇泉超轻饮用水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