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吉林省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开展了招聘工作,并将以下人员进行公示。张艳梅,女,1971年出生,经过笔试和面试,该人员具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能力、资格和条件,已获得我单位的聘用资格。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人员是否符合拟聘用的标准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敦化市总工会2022年3月23日首页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