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对光明区职位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922(1)办公室,邮编:518000,监督电话:0755-88211508,传真:0755-88211508,邮箱:zzbgjk@szgm.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