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因报考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决定增加笔试。现就笔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14:30—16:30(提前15分钟入场)。
笔试地点: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党校(沙坡头区滨河西路15号)。
二、笔试内容
三、注意事项
1.笔试人员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人员须在笔试当天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笔试开考30分钟后应试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工具(黑色中性笔等)自带。考试期间,笔试人员要坚决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