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2号要求,结合李渡街道实际,街道办事处决定在桂花园劝导站就近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桂花园劝导站1个。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六)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12时截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社保所1122办公室(李渡街道致远社区致远路36号),联系人:胡家忠,联系电话:72101624。
3.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李渡街道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和1张1寸彩色登记照。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7日。报名结束后,由李渡街道办事处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三)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李渡街道办事处通知4月18日下午到李渡街道社保所112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为一项:面试。
时间:4月19日上午。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开栏或电话咨询023-72101624查询成绩。
按照与招聘人数1:1比例,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优先贫困家庭考生,若按此优先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由李渡街道办事处对成绩并列的2人再次开展结构化面试。
体检由李渡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费用由李渡街道办事处承担),时间及地点由李渡街道办事处另行确定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日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缺额根据招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六)考察
李渡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缺额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确定后的招聘人员名单及时报区就业办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李渡街道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均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由李渡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
(三)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一)桂花园劝导站每天务必保证1名劝导员在岗,包括节假日,每天6小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满足每天6小时工作时间。另外,因工作需要完成延时劝导工作任务。
(二)李渡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72101624(胡家忠)
监督电话:72101637(周丽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