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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人事考试网 | 2023-04-1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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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根据《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一)政审证明开具: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附件2),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和经办人,加盖党组织公章,密封。(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三)每名考生均须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证明验证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在2023年4月14日前交至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需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丰县路8号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刘老师收,联系电话85648369);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4日(周五)上午8:00
集合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区(朝城路2号)A楼三楼查体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2.须空腹,4月13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4月14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9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替补体检,具体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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