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临汾市医疗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临汾市卫健委所属6家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拟招聘工作人员113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6家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3名,各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生研究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4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可视报名情况集中在一所院校进行,也可分别在几所院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http://wjw.linfen.gov.cn/)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院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6日。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3.报名所需材料:
(1)临汾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贴2寸照片)。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组织实施: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工作人员到相关省市和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初审结果。对通过初审资格审查的,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的,将及时告知本人。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处分期间,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与招聘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⑥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和考核
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和考核办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面试考官组成人员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专业知识。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小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9人,由招聘单位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面试专家最多为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各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出现违约,空缺岗位可依次递补。
体检在市级公立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査,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各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与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联系方式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监督电话:0357-3303993
临汾市人民医院: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发送至lfrenshike2006@163.com。
详情咨询:电话:0357-2695029
手机:15383578707 庞老师
临汾市中心医院: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填写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发至lfszxyyzzrsb@163.com。
详情咨询:电话:0357-2399061
手机:18734740286 党老师
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发送至lfcdcrsk2013@163.com。
详情咨询:电话:0357-2029505
手机:15135705555 刘老师
临汾市儿童医院: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发送至lfsfybjyrsk@163.com。
详情咨询:电话:0357-2217808
手机:18335703217 邓老师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发送至fcfqzm@126.com。
详情咨询:电话:0357-5557187
手机:15340898010 范老师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发送至lfsdwrmyyrsk@163.com
详情咨询:电话:0357-2591597
手机:18735732524 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