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7)如体检人选放弃或体检未通过,资格可顺延至后一位人选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
(8)期间由新疆大学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者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情况,以及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存在审查不通过、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书造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新疆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第一批)
新疆大学
2023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