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在报考同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请考生按照我局前期发布的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准时参加面试。联系电话: 010-88330906、8833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