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师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3. 外语基础扎实,语音准确,具有较强的外语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能够胜任专业外语教学和科研工作。
4. 应聘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亟需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5岁,即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应聘人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及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朝语、西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6. 应聘人需要以成果责任人身份发表吉林大学D类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于D类的学术成果4项及以上,其中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不设论文数量限制。
7. 具有出国工作、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随时登录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s://careers.jlu.edu.cn),搜索在招岗位并注册、报名。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报名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招聘程序,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学院结合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考核方式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四)公示
通过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相关待遇
根据吉林大学薪酬体系执行,享受吉林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聘用相关政策
吉林大学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及以上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
新聘讲师岗位教师首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我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且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签订第二个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内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可于晋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1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196
电子邮箱:tanghe@jl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315办公室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