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本市优秀城乡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建制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量化评价、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岗位1面向余姚市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在余姚市任城市社区正职满5年,且在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岗位2面向余姚市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在余姚市任农村社区正职满5年,且在担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指定的荣誉目录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4. 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2023年余姚市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现场报名地点: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会议室。地址:保庆路128号。
2.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2023年余姚市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荣誉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历业绩评价赋分表》一份(附件4)。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4.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公布。
(二)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量化考核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量化考核成绩×25%+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排列在先,如面试成绩得分仍并列,以量化考核得分高者排列在先,面试成绩和量化考核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按增加科目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1. 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详见《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交量化考核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材料不计入量化考核成绩。量化考核主要从学历、任职资历、奖励荣誉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
2.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和基层实务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内容;基层实务知识,侧重对城乡社区治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应试者的量化考核得分和笔试成绩之和,按照选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因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考察、体检范围。各招聘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三)考察、体检
主要考察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个人在工作经历、德行、实绩、荣誉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票否决。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好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 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3. 聘用人员原则上须继续在余姚市城乡社区服务至少满5年。
五、其他事项
1. 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荣誉取得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3月31日。
2. 城市社区指余姚市乡镇(街道)所辖社区,农村社区指余姚市乡镇(街道)所辖行政村。
3. 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4.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728679,62705700(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监督电话:89282369。
附件:附件.docx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对 象 | 其他条件 |
余姚市 | 岗位1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以上 | 余姚市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 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
余姚市 | 2 | 专业不限 | 中专或 高中以上 | 余姚市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 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的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