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4050”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安置大龄失业困难“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100名,其中:男50名,女50名,现通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和办法
安置对象:高平市辖区内的国有或集体改制企业中下岗的大龄失业困难人员,年龄范围:男,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197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安置办法:分性别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即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从短到长排序后,等额确定。
二、安置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肯干;
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安置程序
1. 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经审核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路184号)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
咨询电话:0356—2359814
2. 拟定安置人选。按照安置办法,拟定安置人选。
3. 体检与考核。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对拟安置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体检合格后,提取个人档案核实信息,经考核无误后确定为拟安置人员。
4. 公示。安置人员将在高平政府信息网、高平人才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高平市“4050”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服务。“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对不遵章守纪、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将予以辞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