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公开选调: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向上取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公开招聘: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体检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7:20
体检报到地点:晋城市泽州路422号(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女士500元、男士450元,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参加体检考生请自备现金。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红底)1张,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熟悉报到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交通工具,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在工作人员陪同下统一参加体检,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及具有无线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隐瞒不交的,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离开体检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反者取消资格。
3.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存在舞弊行为,取消资格。
5.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六、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开始,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咨询、监督电话
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2229221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2229254
(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
1.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名单.xlsx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