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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体检和考察公告

人事考试网 | 2023-04-1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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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人选对象公告》及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我单位招聘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如下: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1

杨思如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16植物保护研究

2

索 ?昊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17植物保护研究

(食用菌方向)

3

刘镇远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18土壤环境研究

4

李 ?港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19栽培种植研究

5

曹 ?语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20茶学研究

6

胡光明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21果树研究

7

马文芳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21果树研究

8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22植物保护研究

(果茶方向)

9

王胜昭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23土壤肥料研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早上7:30到十堰市农业科学院院内集合(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17号、太和医院对面)。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十堰市农科院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我院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农科院党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846580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事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凡近期已被或即将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以录用文件、聘用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市直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聘用,请各位考生合理选择。

2.因体检和考察环节同步进行、紧密相连,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和考察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诚信原则,正常参加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聘用文件可先行印发、事业编制可先行予以保障,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立即兑现其他待遇;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出现其他影响正常毕业事宜,则取消相应资格。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体检和考察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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