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行政技能辅助岗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6.态度端正、服务热情;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本区户籍、非农业户口人员可优先考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将所有报名材料以扫描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要求:报名材料清晰可见(不小于200K),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相对应,文件夹以报考岗位和姓名命名(例如:行政技能辅助岗+张三),其中《北京市大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同步报送电子版文档和扫描文件形式文档。
2.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大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变更页的原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
(4)学历证书原件照片,具备相应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6)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tyjrjbgs@bjdx.gov.cn(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安排
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情况随后确定具体考试方式,请考生随时关注个人邮箱及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作待遇
1.聘用: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薪酬标准:按照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工资标准,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每月税前人均约4500元)。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6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