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集团公司新时期改革发展新要求,进一步扩充公司专业人员力量,改善专业人员结构,逐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现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引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等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详见《酒泉经开开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人才招引岗位需求表(第一批)》。(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无既往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公告中招引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4.有在央企、大型国企、外企等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有国家认证的专业证书者可以适当降低其在其他方面的硬性条件,优先考虑;
6.熟悉开发区、高新区管理模式,熟悉国有企业运营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4月5日止。
电子邮箱:jqjkqfzgs@163.com(发送主题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以压缩包形式添加附件发送)
咨询电话:18894085222 18139761063
3.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经开开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详见附件3)
(3)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电子版);
(5)岗位所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要求:1.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2.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依据招聘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共分为两轮,首轮面试选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3面试比例进入复试。首轮面试和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的,可根据第一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先由自己承担,被聘用者由单位予以报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替补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酒泉经开开园建投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结束后,经综合评定,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予以录用;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辞退。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结构
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大部分组成,具体按照《酒泉经开开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为吸引人才,关键岗位薪酬水平居于区域内同行业中等偏上。根据工作需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经集团公司研究确定薪酬标准。
(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取暖费、体检费等待遇;
2.享受就餐补贴,可提供员工宿舍。
3.工会会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福利。
(三)试用期规定
普通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试用期一事一议。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全额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经考核正式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填写报名表时,应聘职位请规范完整填写,请勿更改报名表格式。
(二)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三)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环节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者,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经开开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酒泉经开开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人才招引岗位需求表(第一批)》.xlsx
2.《酒泉经开开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doc
酒泉经开开园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