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务费减免
1.受理时间。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核时间为3月27日-4月1日12:00,未按期办理减免费用且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受理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3.受理部门。报名时所选择的笔试考区人事考试部门。
4.受理方式。笔试费用减免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
5.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打印后手写签字(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受理流程
(1)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务必选择“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如选择生成订单将无法进行费用减免。
(3)请确保所有文件都上传成功,具体可查看文件上传后面的提示内容。
(4)上传后请务必点击“材料确认”,否则申报无效,审核人员无法审核。
(5)减免费用人员核查。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将置为已缴费状态;未通过核查的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继续完成缴费。
二、姓名修改
1.受理时间。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16:00。
2.受理人员及受理范围。已“提交审核”的姓名有错误的报考人员。注:如资格审核通过,请先缴费,修改姓名不影响报名操作,请考生按正常流程完成报名。
3.受理部门。报名时所选择的笔试考区人事考试部门。
4.受理方式及流程。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至所选择的笔试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和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2
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
考务费减免和姓名修改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考区 | 单位 | 办 公 地 址 | 咨询电话 |
沈 阳 | 沈阳市考试院 | 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408室 | 024-67989720 |
大 连 | 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0411-84618283 |
鞍 山 |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 顺 |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部 |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 | 024-47133165 |
丹 东 |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71 |
锦 州 |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 | 0416-2118792 |
营 口 |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 0417-2988610 |
阜 新 |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79号 | 0418-2680056 |
辽 阳 |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 | 0419-2990226 |
盘 锦 |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盘锦市兴隆台惠宾大街106号221室 | 0427-2826034 |
铁 岭 | 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人事考试分中心 | 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30号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楼508 | 024-72688456 024-74830136 |
朝 阳 |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朝阳市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 0421-2638339 |
葫芦岛 |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二楼 | 0429-6660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