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在全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报考者作相应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在考试现场有“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坐错座位的、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和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的”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90名报考者予以“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经专门机构技术鉴定,对本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高度雷同,属同考场作弊情形的2名报考者予以“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对在考场内有作弊等行为的4名报考者,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对在考试期间及考后未能按规定核准身份的52名报考者,相关科目成绩记0分。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者已在成绩查询窗口标注了违纪科目,相关科目成绩标注为“-2”。
上述有关报考者可按本次招考公告,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期间,上述处理决定有效。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