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同等条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体能、身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5.本次招聘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或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优秀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
6.本次招聘族别不限,汉族考生及精通维吾尔语或土耳其语(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考生优先考虑;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在辅警岗位工作,因各种原因辞职、辞退、解聘的或在其他岗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纹身和体表检查、体检不合格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简章与报名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并组织报名和完成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7日19:00(5天),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审核。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 报名程序: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页及户主页户口本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士学位证扫描件(没有学位证的无需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PDF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电子版等报名资料,交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件。
以上要求的各类报名资料需以具体资料类别(如:身份证扫描件)进行单独命名,由考生将已经命名好的所有报名资料整理至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方式进行命名发送至1794467154@qq.com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招聘单位将以电话告知的形式反馈至考生本人,未接到电话告知,一律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黑色作答笔、佩戴蓝色口罩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跑、纵跳摸高、4×10折返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者由排名靠后人员依次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经政审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辅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师纪委驻十二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毕业证或冒充退伍军人进入公安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本《简章》由十二师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1-4887525(10:30-13:00、15:3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