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乐清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组织入围体检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乐清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书面体检通知书不再另行发放。
二、体检集中要求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
2.入围体检的考生(除报考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和乐清市法院一级警员职位外)于3月30日(周四)上午6:30前统一到乐清市人民政府(伯乐东路888号)主楼一楼大厅集合。
3.报考乐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和乐清市法院一级警员职位入围体检的考生于3月31日(周五)上午6:30前统一到乐清市公安局大院(乐清市良港东路352号)集合。
三、体检结果查询
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结果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动态更新(一般为每批次体检后的次日下午更新)。有需要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考生将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前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按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前请保持通讯畅通(以注册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为准)。体检期间考生封闭管理,严禁与外界联系、透露身份、体检编号等信息。
2.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
1:2023年乐清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乐清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