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载体,在丰富校园文化和改善学科人材培养上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为提高学生社团活动质量,充分发挥专业老师辅导作用,增强学生社团服务引领功能,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现面向全校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需求表(原则上,每个社团拟聘1名指导教师)
需选聘指导教师的学生社团 | ||
序号 | 社团名称 | 拟选聘指导老师人数(人) |
1 | 绘画社 | 1 |
2 | 舞蹈社 | 1 |
3 | 汉服社 | 1 |
4 | 武术社 | 1 |
5 | 音乐社 | 1 |
6 | 思源文学社 | 1 |
7 | 羽毛球社 | 1 |
8 | 乒乓球社 | 1 |
9 | 1 | |
10 | 篮球社 | 1 |
11 | 健美操社 | 1 |
12 | 排球社 | 1 |
二、社团指导老师的职责
1、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社团运作能力与观念,指导拟定社团各项活动、工作计划及总结。
2、了解学生社团活动举办情况,考察与监督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3、培养推荐与考核学生社团负责人,每一个月至少与社团负责人进行一次深入沟通交流。
4、鼓励并指导学生社团参加各类有益的活动和竞赛, 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社团活动的现场指导。指导社团经社团联合会允许的校外活动,必要时随队参预。
5、出席社团指导老师研讨交流会,协助团委处理有关社团活动的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
6、负责对学生社团发展、运作以及相关论文、赛事评比等事宜的指导工作。
三、社团指导老师聘任的条件
我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学生社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3、掌握学生社团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律,具有指导社团活动相关专长和业务知识。
四、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制度
1、受聘社团指导老师由团委统一颁发聘书,其日常指导工作的管理由团委负责。
2、社团指导老师在受聘期间的工作考核评优由团委负责,考核结果送达其所在办公室。
3、指导老师按要求完成社团指导工作,按月结算工作补贴(每课时40元补贴)。指导期间工作投入,所指导社团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荣誉的,赋予相关奖励。
五、聘任办法
由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小组依据岗位聘任条件、岗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聘任,聘期为一年。受聘教师由校团委颁发聘书,履行岗位职责。
六、相关要求
2、每人原则上限报一个社团指导教师岗位;
3、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前交校团委办公室(111办公室)。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819665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