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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事考试网 | 2023-04-1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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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漳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心理测评(一)测评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7:30前入闱完毕,迟于7:30报到的,取消测评资格。(二)测评地点漳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80号)。(三)测评对象报考漳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笔试、面试分数合格的考生。(四)注意事项1.考生应于4月21日上午7:30前到心理测评地点集合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本人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片,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做好身份信息核验工作。2.心理测评不予延期,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3.心理测评最多进行两次。第一次心理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按规定进行第二次心理测评,第二次心理测评合格者也可视为合格。第二次心理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判定为心理测评不合格。4.心理测评合格者,在考场领取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成绩表,按时参加体能测评。二、体能测评(一)测评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前入闱完毕,迟于14:30报到的,取消测评资格。(二)集中地点漳州市体校(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7号)。(三)集中对象1.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测评合格的考生;2.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且笔试、面试分数合格的考生。(四)注意事项1.考生应于4月21日下午14:30前到体能测评地点集合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成绩表,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做好身份信息核验工作。2.体能测评不予延期,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3.参加体能测评前,报考者须确认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3.按照闽人发〔2011〕134号规定,体能测评进行“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其中,“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当场只测试一次。具体标准请查看《报考指南》。4.考生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认测试地点,掌握好路途时间,自行准备好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请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考点,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参加心理测评与体能测评期间,须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有扰乱考点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要提前合理安排好个人出行,在入闱时间前到达指定的集中地点,迟到者取消测评资格。若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测评延期,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心理测评、体能测评有关事项,考生可电话联系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596-2622068;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有关事项,考生可电话联系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96-2567232。附件:参加漳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漳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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