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乡规划展示馆规划现招聘企业合同制讲解员1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口语表达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性格开朗有亲和力,仪表端正、形象气质好。
(二)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含)以上资格证书;对于在大学期间或毕业后曾在校级以上中英文演讲、辩论、朗诵等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者,则该条件适当放宽,可以携带获奖证书进行报名。
(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播音主持、新闻或新闻传播学、中文、英语、城市规划、旅游、文案策划和广告策划等相关专业或有展示场馆讲解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五)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六)户籍不限。
二、报酬待遇及工作要求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
请应聘讲解员的报名人员,在温州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并将最高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的扫描件,连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个人生活全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报名登记表等电子版,压缩成1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B),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讲解员”字样,发至邮箱:863189619@qq.com。
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筛选择优入围。具体面试要求将在面试前详细告知。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上姓名),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三)体检、政审考核
(四)聘用
1、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其他事项
1、将于2023年毕业的在校大学生,若有意向报名应聘讲解员的,应得到校方同意和确认,并确保应聘后能作为全勤上班的实习生到岗实习,若应聘成功(作为少量的储备讲解员)则预签就业意向协议,待2023年毕业后凭相关证书等材料再签订聘用合同,实习期工资3000元/月。
温州市城乡规划展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