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原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英才人选3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拟引进教育英才人选37名,具体如下:
1.初中教师15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2名、历史2名、道德与法治2名;
2.小学教师18名:语文8名、数学5名、英语5名;
3.幼儿园教师2名;
4.特殊教育教师2名。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国范围内在职教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从事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5.连续从事报考岗位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且目前仍从事该岗位教学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任教期间须获得下列荣誉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2)教育部、省级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
(3)教育部、省级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培育对象;
(4)被授予特级教师;
(5)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研室常规优质课或信息技术融合优质课奖项、部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等次,优质课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7)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育教学创新先进个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11日,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重复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76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引进教育英才人选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1);
(2)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同报名表照片同版,贴在空白A4纸上,在A4纸上最上方写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所有报考人员须出具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缴纳社保相关凭证(养老保险)或近三年单位发放工资流水单,均加盖单位公章(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
(7)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资格审核
根据引进条件,引进人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后,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1.面试形式
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分值占面试成绩总分60%;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分值占面试成绩总分40%。报考英语和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除试讲答辩外,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试讲范围
初中: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幼儿教师: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特殊教育:教育部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3.答辩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有关问题。
4.专业技能测试范围:所报岗位相关专业技能。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进行等额考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其中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引进条件的人员,按照文件规定履行认定程序并兑现相关待遇,最低服务期限六年。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引进工作,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上报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所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对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2:00)。所有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人才代理和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经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中原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电话:0371-61912337,0371-67692534
监督电话:0371-6769299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