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此招聘公告在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发布。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 8:30—11:30
报名地点: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201教室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西邻省会郑州,东接古都开封,是郑开同城发展的核心区域和中心支点,交通便利、位置优越。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招聘中学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8名,物理4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
三、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一致。
受疫情影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报考;往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报考。以上无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如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
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中牟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填写完整,贴好照片,承诺人签名要求手写);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5)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面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不需提供);
(8)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审核
招聘组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按照报名现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满分6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准备时间10分钟,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4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各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低于80分不予聘用。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待拟聘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1.新聘用人员2023年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郑州人才计划”落实相关引进人才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到岗、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371—62195831
监督电话(上班时间):0371—62181525
附件:
文章来源:http://job.xynu.edu.cn/xynu/p/page/newsInfo.html?channel_code=ZPXX&cand01=1000003885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