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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公路管理局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测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 2023-06-3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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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公示

根据《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恩施州2023年“才聚荆楚·智汇恩施”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建始县公路管理局2023年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精神,建始县公路管理局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程技术岗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23年6月10日完成,现将工程技术岗人员面试成绩予以公告(见附件)。

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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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照1:1比例择优拟定陈飞、曾小平同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时间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三)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6月14日上午8:30到县公路局统一集合,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用400元左右(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考生现场交付)。

(四)注意事项

1.请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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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包括饮料)。

3.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5.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建始县公路管理局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建始县公路管理局可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当向建始县公路管理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建始县公路管理局的记录作放弃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考察

建始县交通运输局、建始县公路管理局联合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察组提供考察材料,不能按期提交有关材料又未向建始县公路管理局、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特殊情况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联系方式:0718-3225652 联系人:余曦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始县公路管理局

2023年 6月10日

建始县公路管理局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测试成绩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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