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公开招聘2023年度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综合成绩已公示,根据《房县实施“青衿荟萃·才聚房陵”计划公开招聘2023年度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32名,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时间地点
考生于2023年6月15日早上7:30准时到房县人社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院内集合。体检过程中,请考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联系电话:0719-3223722。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费300元(医院据实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熬夜;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3.生理期、妊娠期或感冒、发热考生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并由体检医院决定体检项目是否延期。妊娠生产期考生在体检时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材料。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作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4.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5.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7.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三、考察
(一)考察时间安排:考察和体检同步进行,考察工作于2023年6月16日进行,具体考察情况及相关要求,由考察组与考生本人联系确定。(咨询电话:房县县委组织部0719--3225835)
(二)考察注意事项
1.考生在接到考察通知后及时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2.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由房县县委组织部、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考生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904室)办理,联系电话:0719--3223722。
3.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个人自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个人的出生日期作出说明;二是对个人的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作详细说明;三是对个人的实习实践、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四是对个人的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五是对个人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4.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在考察对象单位(学校)、社区等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预告。考察组将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无犯罪记录、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进一步的复核。
5.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6.因考生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
附件:《房县公开招聘2023年度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房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房县公开招聘2023年度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06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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