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受用人单位委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防暴处突、巡逻防控队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总数50名,其中男性46人,女性4人。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7日以后出生),汝南户籍或在汝南常住公民;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精神病、癫痫等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5、自愿从事防暴处突或巡逻防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校毕业生、体育毕业生、持有C1以上驾驶证及无人机操作证的人员优先聘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表不当言论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开除军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在军队服役期间被处以党政纪处分的;
4、曾被处以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9、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执纪看护人员、交通协管员、公安辅警等人员;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和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及在司法诉讼程序过程中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及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其他不适合防暴处突、巡逻防控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汝南县古塔金街22号楼2楼(莲花广场对面西北角),联系电话:0396-8123019。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定报告、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同版1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3)提交《报名表》一份。(4)资格审查。
(四)报名费用:30元/人。
五、考试
本次招聘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人数,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机关录用辅警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并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本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各种原因导致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和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往用人单位,开展日常社会面巡逻防控、防暴处突工作。
十、保障和待遇
巡逻防控人员的工资、装备配置、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专款保障。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十一、其他事项
具体岗位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按岗位要求优先录取。
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汝南县防暴处突和巡逻防控队员报名登记表
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