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依据《2023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加分对象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本条件特指加分对象如果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通过公开招聘(不含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并落编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本次招聘考试不再重复加分。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在公告规定时间(截止10月31日下午5:30)内及时提交加分材料。
2023年10月30日
原文标题:2023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www.luolong.gov.cn/html/1//2/151/161/253/159/64881.html